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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民調 支持開放但要配套

中央社/ 2013.12.16 00:00
(中央社記者龍瑞雲台北16日電)民調顯示,逾8成民眾聽過代孕生殖及代理孕母;近7成認為應開放代理孕母技術;逾8成認為應限定特殊情況的代孕並有配套。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今年8月2日到4日針對全國22個縣市,20歲以上民眾進行代孕生殖或代理孕母的調查,共完成1075份有效樣本。

衛福部長邱文達表示,調查結果顯示,83%聽過「代孕生殖」或「代理孕母」。68.1%民眾表示不贊成繼續禁止代理孕母技術。

他指出,更有85.6%民眾贊成針對某些特殊情況、在有配套和管理條件下,將代理孕母技術納入規範,提供給經過評估、有特殊需要的民眾。88.3%民眾贊成由委託者提供營養和健康風險的補償給代孕者。

對於精子和卵子來源,邱文達指出,78%受訪者認為都來自夫妻時,即可納入許可。但也有47%認為至少一方來自夫妻便可納入許可。

邱文達說,自民國85年草擬完成「人工生殖法草案」,並在92年達成人工生殖法與代理孕母脫鉤處理,93年公民會議結論是「不禁止,但有條件開放代理孕母」,並著手草擬代理孕母法草案。

邱文達指出,95到100年間召開20多次專家會議、國際會議、民意調查、公民會議,由立專法改為修訂人工生殖法繼續研議。

他說,目前各界關切點在於代孕者認為孕母會造成子宮工具化、商品化、剝削弱勢族群、助長傳宗接代風氣、孕母隱私權及身體自主權、懷孕終止權利、缺陷兒的人工流產問題、代孕有償或無償及代孕居間(仲介)問題。

邱文達表示,關心代孕子女問題關切的是代孕子女親權認定、任一方反悔問題、缺陷兒成為人球問題、小孩探視權。

邱文達說,支持代孕原則,透過人工生殖法修正納入,目前重要的是在配套及管理。規畫仍以保守為主,立法目的是為治療不孕症非創造生命,且代孕屬於醫療行為,一切都需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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