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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備指揮部公告各階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年次

軍聞社/ 2013.12.16 00:00

(軍聞社記者劉育然臺北十六日電)國防部後備指揮部今天公告各階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年次,服役限齡計算至102年12月31日止,並自103年1月1日除役除管,不另發給除役令。

 後備指揮部表示,依據兵役法第3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5條、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5條及後備軍人管理規則第42條公告,各階除役年齡及出生年次分別是二級上將為70歲、民國32年出生;中將為65歲、民國37年出生;少將為60歲、民國42年出生;上、中、少校及士官長為58歲、民國44年出生;上、中、少尉及上、中、下士為50歲、民國52年出生;志願役士兵為45歲、民國57年出生;義務役士兵、補充兵為36歲、民國66年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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