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食安 最高拿罰金1成獎金

自由時報/
12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洪素卿/台北報導〕食品安全事件頻傳,食品稽查人力卻有限,為讓更多民眾有意願為食安把關,衛福部修正「檢舉違反食品衛生案件獎勵辦法」,未來因民眾舉發而查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事件時,檢舉獎金將從原本依罰金的五%,提高至五%至十%額度間。

內部人員舉報 獎金更多

此外,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表示,針對食品摻偽、假冒等嚴重食品安全事件,如果有內部提供明確訊息舉報,其獎金額度可不受此限定,由縣市政府依其行政裁量,給予較高額度獎金。據了解,北市擬祭出內部檢舉者最高檢舉獎金一千五百萬元,新北市更計畫對此類吹哨者檢舉獎金不設上限。

根據監委程仁宏調查,去年各縣市衛生局接受的食品衛生相關檢舉案,平均每件核發金額才一八一○元,部分縣市食安檢舉獎金甚至比檢舉亂丟菸蒂還要低。為此,立法委員建議衛福部應提高檢舉獎金。

根據原獎勵辦法,檢舉人可獲得查獲案件所處罰金或罰鍰額度五%。不僅法規明定的獎金額度上限低,成案比例也低的情況下,導致平均檢舉獎金偏低。

資訊不夠明確 成案率低

姜郁美指出,統計顯示,去年平均百件檢舉案件大約只有五件到十件成案,主要是因提供的資訊不夠明確。

這次大統黑心油事件後,衛生福利部於十一月初與各縣市衛生局開會討論後,台北市率先將檢舉獎金由罰鍰五%提高到十%。之後包括台中、新北以及高雄等均表示有意跟進,衛福部在地方政府各自修法後,也正式公告修正「檢舉違反食品衛生案件獎勵辦法」,最高可將查獲案件罰金或罰鍰的十%核發獎金予檢舉人,予以獎勵。

姜郁美也呼籲民眾儘量提供明確資訊,不要濫行檢舉,以免有限行政人力無法用在刀口。此外,內部檢舉案件時,除了檢舉摻偽假冒,應說明是在何種產品、疑似使用哪個有問題成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