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虎尾31歲翁姓男子今年3月18日酒後攜槍,前往東勢鄉向張姓友人討債,與張姓友人82歲重聽祖父發生口角,氣憤之下,開槍傷及老翁。
老翁的家屬指出,翁姓男子在當學生時還曾到家裡吃飯、過夜,也跟著一起叫「阿公」,沒想到竟然槍傷阿公,還辯稱是阿公講話愈來愈大聲,「難道他不知道阿公重聽,講話本來就比較大聲嗎」?
法官在判決書指出,被告翁姓男子未朝地板或天花板開槍示警,而朝鐵門開槍,顯然有射傷人意圖,造成被害人肺葉切除,依殺人未遂罪、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各判8年6個月、5年,合併應執行12年,併科罰金新台幣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