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總長黃世銘被指濫權監聽及洩密,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經過三個月審查,列出「七大罪狀」認定有懲戒必要,決議由法務部移送監察院審查,並建議撤職。依規定,若被監察院彈劾,要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調查,最重處撤職。建議撤職的七大理由包括濫權監聽、違法公開監聽譯文、洩密、違反行政倫理紊亂體制、濫權召開記者會、新聞稿內容未經查證而不顧他人權益、違法監聽立法院總機後未查證即公開託辭辯解。~聯合報2013年12月15日頭版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