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矯正學校驚爆 4男性侵1男

自由時報/ 2013.12.15 00:00
〔自由時報記者何宗翰/新竹報導〕甫滿18歲的陳姓、林姓、何姓、曾姓男子,101年在誠正中學接受感化教育,卻多次逼迫輕度智障的收容人A男為他們手淫、口交,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強制性交罪,判3男半年到2年不等徒刑。

誠正中學位於新竹縣,隸屬法務部矯正署,是全國第一所以感化教育受處分人為收容對象的少年矯正學校。

法院調查,陳、林、何3人曾聽曾姓男子說A男幫他手淫、口交,陳男便於5月8日晚間,在宿舍下舖旁,叫A男幫他手淫,起初A男拒絕,陳男便強拉A男的手握其生殖器撫摸約;一週後,陳男得寸進尺,叫A男為其口交得逞。

5月底某日中午,林男聽說此事後,也強行壓住A男頭部,要A男口交約2分鐘,又叫A男幫他手淫;不久後何男也跟進,強拉A男的手,要求握住其生殖器。

曾男涉嫌性侵的案件目前另案調查,陳、林、何3人則坦承犯案,法官認為被告3人和A男是同學,竟基於好奇心,分別對A男為強制猥褻、強制性交,但考慮3人坦承全部犯行,且都剛滿18歲,法律知識不足,都已和A男和解並獲得原諒,因此從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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