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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起 父母協調跟誰姓

自由時報/ 2013.12.15 00:00
律師黃建霖解釋,96年以前,民法1059條本規定:「子女從父姓」,96年5月間修正為:「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放寬讓父母雙方協調子女姓氏為何。

黃建霖說,雙方確認子女姓氏後,依上述規定,須提供書面約定即「從姓約定書」給予戶政機關,內容須約定父母同意子女從父姓或從母姓,並簽名蓋章為證。若沒有書面約定,戶政機關就會辦理抽籤決定子女姓氏,若連名字都無法達成約定,恐依戶籍法規定,由戶政事務所主任代立名字。(記者王定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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