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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宣傳過頭 小心賠錢受罰

中央商情網/ 2013.12.13 00:00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13年12月13日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抽驗10件雞肉及1件雞肝,藥物殘留都合格;但仍出現2家業者擅用CAS宣傳,或稱無殘留,都可能觸法遭罰。

消保處10到11月與行政院農委會及地方消保官購樣10件雞肉及1件雞肝,送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檢驗,結果都符合「動物用藥殘留標準」。

但有3件樣品的官網出現廣告不實問題,除有1件標榜有機土雞,但未經認證;通知後,官網已改善。

另2件有檢出藥物,殘留值符合標準,但其1的東雞農園商行在官網寫上「雞隻定期檢驗達到CAS標準及無污染、無抗生素」;另金農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網頁出現「雞隻肝臟於屠宰後經中央畜產會檢驗分析,無藥物檢測無殘留」及「CAS廠生產保鮮」字樣。

消保官王德明表示,無殘留已有廣告不實問題,衛生單位可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另使用CAS字樣,易讓民眾產生誤解,以為是CAS優良農產品,已請農政單位調查是否是CAS認證產品;但這2家業者的官網都已先行改正。

中央畜產會執行長李春進表示,一般坊間非CAS產品,也會愛沾CAS標章光環,但多在包裝之外的說明或廣告上宣稱,被發現後多會馬上撤銷;較不會擅自印在包裝上,因為若要改包裝成本大。

但他也說,曾有業者產製的商品所用10塊肉中,僅1塊是CAS認證肉品,就標示CAS產品,即被開罰;呼籲業者不要濫用CAS標章及字樣,欺騙消費者,損人不利己。10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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