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指出,發生車禍,除了個人身體會受傷,財物會損失,甚至危及生命外,也會讓地球承受更多環境壓力。
運研所以民國99年台灣在高速公路上發生1萬3676件車禍為例,當時除造成74位民眾失去生命及1525位民眾受傷外,推估全國還有其他額外支出。
運研所依研究推估,因發生車禍,使車禍地點附近的行車速度降低,而較低的行車速度會產生較多的燃油消耗,及排放較多的二氧化碳。
運研所換算,1萬3000多件國道車禍,使地球多負荷了1653萬6000公升的燃油消耗;如果以現今油價每公升新台幣34.77元計算,相當於全國增加超過5億元燃油支出。
運研所說,這1萬3000多件車禍也使地球多負荷了3740萬公斤的二氧化碳排放;如果以1棵20年生的樹木1年約可吸收11至18公斤二氧化碳的固碳能力,採平均數15公斤計算,因為國道發生1萬3000多件車禍,相當於全國1年需要再增加種植250萬棵樹。
如果以單件車禍來看,每發生1件高速公路上的車禍,全國需要因燃油消耗而多付出約4萬2000元,需要再種約180棵樹。
運研所呼籲,為了個人的生命安全,也為了地球的永續發展,請大家一起來維護道路上的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