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推巡迴防護員 照護基層
中央社/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李宇政台北12日電)教育部體育署推動102學年度所屬國立高中職體育班聘任巡迴運動傷害防護員試辦計畫,預計1年花新台幣400萬元,落實照顧基層選手。
教育部體育署今天表示,這試辦計畫核定以桃園農工、豐原高商、新豐高中、台東體中作為試辦學校,4校將各專案約聘1名運動傷害防護員。體育署預定103年進行績效檢討,作為評估後續逐步擴大推展至全國各區域的參考。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11條規定,「主管機關應輔導體育班合聘具有運動傷害防護員資格之人員,巡迴各校協助體育班,辦理運動傷害防護工作。體育班得結合運動志工,協助運動訓練相關事務。」
體育署學校體育組副組長蔡忠益表示,該辦法4月通過,因此體育署才有法源推動計劃,該計劃將依「運動防護與管理」、「區域醫療服務網建置」與「運科訪視與衛教指導」三大策略執行,進行區域性中小學運動人才培育體系學校巡迴輔導。
蔡忠益指出,明年1月1日起,由核定的桃園農工、豐原高商、新豐高中、台東體中各自獨立招聘。
體育署表示,本計畫推動的預期效益包括降低學生選手受傷比率,強化學生傷後復健與合作醫院的後送機制,搭配運動科學計畫,提升選手的生理素質及條件,有效培育優秀選手及延長選手運動生涯。
體育署期待透過本試辦計畫與後續的擴大推展,逐步為國內學校體系的運動競技人才,建構完善的健康照護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