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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頭管制垃圾減量 桃縣環保局夜間執行拆袋稽查

台灣好新聞/ 2013.12.12 00:00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為使家戶產生之一般垃圾確實做好垃圾減量,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自12月起夜間派員前往區域垃圾焚化廠及轉運站,無預警方式拆袋稽查,初步發現仍有少部分民眾未落實垃圾分類工作,各清潔隊在此措施下,可能對家戶垃圾進行拆袋稽查,未落實分類恐遭拒絕收運。

環保局表示,桃園縣目前雖未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但積極結合縣內各公所,全力推動資回收工作,過去10年資源回收率由93年的16.9%成長到102年的41.7%,績效斐然。不過仍有少部分民眾因無需負擔垃圾袋費用,沒有確實做好垃圾回收減量。

環保局指出,95年1月1日起桃園縣已全面實施「垃圾強制分類政策」, 若民眾未能落實垃圾分類工作,第一線把關的清潔人員可拒絕收運,並要求民眾取回垃圾完成分類。若民眾經勸導仍未改善或不願取回垃圾,依法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款,切勿為了一時之便而得不償失。

拆袋稽查主要內容是在確保民眾能夠確實做好分類,將家戶垃圾分為資源回收物、廚餘及一般垃圾3大類,讓資源回收物進入細分類廠,避免造成資源浪費,也降低垃圾清運過程中,因資源回收分類不完整,造成辛苦的清潔人員受傷。

本次查核工作預計執行資源回收車落地檢查50車次,垃圾車進場前落地檢查40車次,初步發現仍有少部分民眾未落實垃圾分類工作,在垃圾焚化廠落地檢查作業中,發現少許廚餘及資源回收物混入一般垃圾,環保局特別要求各公所加強民眾資源回收宣導及家戶垃圾進行破袋檢查。

環保局長陳世偉表示,自從桃園縣實施垃圾強制分類、資源回收工作以來,除了第一線清潔隊員會針對民眾排出的家戶垃圾進行破袋檢查,以確保垃圾與資源能夠落實分類外,環保局則會在區域型資源回收細分類廠、垃圾焚化廠執行進廠清潔車輛檢查作業,以確保有用資源能夠進入最佳的回收體系,減少資源浪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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