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貓欲烹食 老翁遭罰10萬

中央社/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2日電)苗栗市一名老翁在住家宰殺野貓準備烹煮進補,經民眾發現檢舉。苗栗縣政府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裁罰老翁新台幣10萬元。

苗栗警方今天表示,家住苗栗市的70歲孫姓老翁10月21日在自家後方宰殺野貓,因氣味難聞引起附近民眾注意,向警方報案,員警到場發現,野貓的毛皮已被剝光,慘不忍睹,將全案送苗栗縣政府裁處。

警方獲報前往孫宅時,一度懷疑遭宰殺的是珍貴保育類動物石虎,經「石虎權威」屏東科技大學生物資源研究所博士生陳美汀確認為一般野貓後排除。

孫姓老翁供稱野貓是友人贈送給他進補,不知殺貓觸法。苗栗縣政府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裁處1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