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明功未登記 內政部將清查類似團體

中央廣播電台/劉品希
12 年前
「日月明功」靈修處驚傳虐死高中生案,內政部長李鴻源今天(12日)表示,「日月明功」並非宗教團體,相關案情也屬於刑法規範部分。他強調,政府除了究責,也將清查類似團體,避免悲劇再次發生。

彰化縣一名母親因沉迷靈修團體「日月明功」,將就讀高中的兒子軟禁虐待18天致死,引發社會高度關注。

對此,內政部長李鴻源12日受訪時表示,他已請主管宗教團體的民政司了解整件事的來龍去脈,據他所知,「日月明功」並未登記為宗教團體。

媒體詢問是否應修正宗教法,讓相關規範更嚴謹?李鴻源說,宗教法本來就無法規範這類行為,相關案件應交由刑法處理。他說:『(原音)其實宗教法是一個很寬鬆的法令,我們是應該從他破壞人權、造成人命、侵犯人權、妨害自由,應該是從司法的角度來切入,這是比較務實的切入,宗教法不是規範這種行為的。』

李鴻源強調,悲劇已經發生,政府一定會究責,也將透過警察或各種網絡清查究竟還有多少類似團體,同時研議未來要如何規範未登記的團體卻從事宗教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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