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院一致通過要設立一項年度報告,評估每個國家對孩童綁架的紀錄,並要求美國總統歐巴馬對那些紀錄不佳的國家採取行動。
美國可能採取的措施包括拒發美國科技出口執照、削減開發援助、延後科學或文化交流,而總統將有權免除這項懲罰。
提出這項法案的眾議員史密斯(Chris Smith)說,這將使政府能在背後撐腰,以便解決每年超過1千起美國孩童被帶到外國的案件。他們通常是跨國婚姻下、父母離異的子女。
這項孩童綁架立法仍需經過民主黨主導的參議院通過,但史密斯有信心,這項已經過多年修正的法案,能獲得兩黨同志的支持而過關。
日本參議院今年5月才剛在美國和西方國家數十年的施壓下,批准1980年海牙子女綁架公約(Hague Convention on The Civil Aspects of International Child Abduction,簡稱1980年海牙公約)。
日本先前是八大工業國(G8)中,唯一沒有簽署的國家。根據這項公約,簽約國必須將「不當留置」的兒童,送回他(她)們原本慣常居住成長的國家。
日本人和外籍人士婚姻觸礁後,子女歸屬的爭議是導致日本政府遲遲不願簽署這項公約的主要原因。
許多日本人的外籍配偶、特別是北美、歐洲和其它國家的男性,在與日本配偶離婚後,子女常被強行帶回日本。不像其它西方國家,日本並不承認共同監護權,而法院幾乎也都判決兒童應與母親居住。
美國國會議員長久以來要求美國政府必須對此問題採取行動,而這也是美國和日本這兩個親密盟邦間,少數的爭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