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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臨提 審寶島債參考3原則

中央商情網/ 2013.12.11 00:00
(中央社記者王靖怡、曾盈瑜台北2013年12月11日電)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通過國民黨籍立委盧秀燕臨時提案,建請金管會審查批准寶島債應參考限總額等3項原則。

盧秀燕臨時提案指出,中國大陸因打房緊縮資金,導致大陸各金融機構及企業鬧錢荒,積極發行債券借錢。大陸銀行及企業以較大陸、香港為低的利率及手續費在台發行寶島債,吸收資金賺取利差,台灣民眾購買寶島債利息吃虧,也可能發生拿台灣資金供應陸企打台企,形成「割肉餵虎」現象。

財委會決議通過盧秀燕提案,建請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責成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審查批准陸銀或陸企在台發行寶島債應參考「3限-限總額、限陸與台灣競爭企業、限發行利率等條件」原則審慎處理,以維護台灣民眾與企業權益。

盧秀燕今天質詢金管會副主任委員黃天牧時說,要求金管會負起監管與審查責任,中國大陸銀行在台發行寶島債利率才3%,香港利率達6%,大陸利率更有8%,應限制發行寶島債利率,比大陸、香港低就不應批准,為台灣民眾爭取好的利率。

黃天牧答詢表示,利率是由市場決定,但會對惡性競爭加以督導。

此外,民進黨籍立委陳其邁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現在人民幣、債券利率比台灣高,一般投資者、法人一定會選擇利率高者購買,資金將流向中國。錢進中國後,外部成本包括台灣中小企業經營成本取得困難、失業率提升等,都將由台灣承擔,對台灣企業是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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