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王郁琦下午參加全國商業總會舉辦的「兩岸租稅協議說明會」致詞時表示,「兩岸租稅協議」原本規劃在民國98年12月的第4次「江陳會談」簽署,但當時仍有部分技術性問題需要各自進一步研議及準備,使租稅協議簽署延後至今。
他說,兩岸租稅協議經過雙方業務主管部門持續溝通,已有良好進展。陸委會及財政部正陸續進行與國會及各界的溝通工作,在獲得各界支持及國內共識後,再正式推動簽署協議。
他說,針對交換稅務資訊部分,已在協議文本中明確限定範圍,避免大查稅疑慮;至於稅收及稅賦相關影響也經過財政部專業評估,整體對台灣有利。
不過,王郁琦強調,兩岸關係特殊,台商在大陸投資的樣態很多,有許多是經由第三地到大陸投資,再加上兩岸稅制不同,都會對協議執行效果產生影響。因此,兩岸簽署租稅協議的效果,可能無法完全以國際間的一般情況來推斷,需要更多實務上的考量。102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