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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釋利多 國台辦:台民眾大陸失業可領失業保險

NOWnews/ 2013.12.11 00:00

記者陳思豪/綜合報導

大陸對有意赴當地就業的台灣民眾釋出利多。大陸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今(11)日表示,只要台灣民眾在大陸就業滿6個月,並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失業後就可享就業服務和失業保險。

國台辦上午舉行記者會,范麗青表示,大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在上個月公布新的舉措,只要台灣民眾在大陸常住地穩定就業滿6個月,並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將可獲得保障。

她進一步表示,只要台灣民眾失業,可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享有就業服務和相應的失業保險待遇。她強調,這是為更好地保障台灣居民在大陸就業的相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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