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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鬱症病患停藥 先請教醫師

中央社/ 2013.12.11 00:00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縣11日電)一名林姓女子罹患憂鬱症,服抗憂鬱藥物後自行停藥,導致症狀又復發。醫師建議,需視狀況決定停藥時機及方式,以免成癮。

大林慈濟醫院身心醫學科醫師徐鴻傑今天表示,現今社會壓力大,民眾有憂鬱症狀十分普遍,若只是輕度憂鬱症,可以藉由心理治療、運動、飲食等方式改善,不一定要用藥。

若已是重度憂鬱症,一定要先用藥,以免腦部受到疾病影響,造成無法復原的傷害。中度憂鬱症患者,如果已影響心理、生活功能,無法好好照顧自己或順利工作時,可考慮藥物改善。

徐鴻傑指出,憂鬱症是可以治療的疾病,大部分病人用藥治療改善後,依照醫師指示逐步減藥,多數可以順利停藥,並不會成癮。

徐鴻傑表示,部分民眾擔心藥物傷肝腎,常自覺病情改善後自行停藥;剛停藥時沒事,但不到1個月,可能再復發;也有些患者停藥2、3天就出現噁心、頭暈、煩躁、失眠等不適症狀,若重新治療,不僅延宕治療時機,更可能造成憂鬱症慢性化。

徐鴻傑建議,憂鬱症要成功減藥甚至停藥,除遵照醫師指示外,減藥過程中,日常作息要規律,不熬夜、多運動,才能讓減藥過程順利;完全無法停藥的患者,也可減到只需服用低劑量藥物,重拾健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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