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準會、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證交會、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貨幣監理局等五機構預期通過「沃爾克法則」,為「陶德法朗克(Dodd-Frank)華爾街改革與消費者保護法」長達二年半的爭論與修改畫下句點。
長達八百頁的法案內容包括:更嚴格規範銀行代理客戶買賣證券行為,禁止銀行使用自有資金在金融市場買賣,限制銀行投資特定交易工具如避險基金、私募基金的能力,並限制銀行鼓勵高風險交易的薪酬安排。
新規定重點在於堵住過去金融業監管漏洞,使銀行從事新型撮合買賣的造市(market making)業務難度增加,包括要求銀行代理客戶買賣金融資產時,須提供「客戶過去需求的可證實分析」,旨在要求金融機構須證明先前從事過該類型交易,避免為獲利緣故,不惜把將禁止的自營交易偽裝成核准的造市活動。
先前摩根大通、高盛等銀行業者反對「沃爾克法則」規定,認為將侵蝕銀行獲利基礎,使其更難從事避免市場風險的避險業務、也更難促進客戶代理買賣或證券承保業務。
華爾街遊說獲得部分成效。監管機關同意銀行繼續造市業務,與外國主權債連結證券交易不在禁止之列,並放寬銀行執行長所需承擔的個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