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觀光處說,這項公告以有無取得合格民宿登記證為依據,與是否違反建築法規無關。依縣府列管資料,目前清境地區旅宿業者領有登記證計102家(含清境農場國民賓館1家)、未領有登記證計31家,總計133家旅宿業者。
觀光處指出,內政部日前發布的列管家數134家,為民國100年底的清查結果,近兩年來,民宿增增減減,目前最新的資料為133家。
領有登記證的民宿,公布內容除了名稱、地址,還有登記證編號及核准客房數;未領有登記證的民宿則僅列名稱及地址。
縣府表示,為利遊客查詢,相關資料公布在「走進南投」觀光導覽網站,建議遊客前往住宿前先上網查詢確認。
縣府指出,近期因「看見台灣」紀錄片,引發各界對於清境地區開發的重視,內政部表示近期將與災害潛勢圖套疊,針對災害潛勢區內旅宿研議配套處理方式。
針對清境地區違法或擴大營業的業者,縣府每年均依發展觀光條例相關規定查處,其中,99年裁處17家次,罰鍰計新台幣126萬元,並針對違規重大的業者,廢止民宿登記證1張;100年裁處33家次,罰鍰429萬元;101年裁處19家次,罰鍰347萬元。
縣府表示,原本自99年起即於官方網站提供全縣領有合格登記證旅宿業查詢服務,為使遊客可查詢清境地區合、非法旅宿業的名單,因此另行公告清境業者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