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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登陸 盼爭持股達2/3

中央商情網/ 2013.12.10 00:00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2013年12月10日電)兩岸服貿協議開放台灣電子商務業者在福建設點,持股上限可達55%,因上海自貿區對外資也同等開放,經濟部說,台商盼持股能達67%以上,現已向陸方表達盼爭取更優惠條件。

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第5次例會下午結束,會後由雙方首席代表經濟部次長卓士昭、大陸商務部副部長高燕分別舉行記者會對外說明此次會議成果。

卓士昭表示,雙方這次會中探討電子商務發展相關議題,就電子商務商品檢驗、商品快速通關及電子商務企業設立等議題交換意見。

卓士昭指出,上述議題為雙方共同提出,盼能加強合作,主因為兩岸間電子商務發展相當蓬勃,雙方對未來市場都有很大期待,因此希望加強合作。

他提及,電子商務運作時會產生相關通關檢驗、繳稅等問題,因此雙方這次針對相關議題進行討論。

經濟部商業司司長游瑞德表示,台灣業者主要反映商品檢驗時間過長及質檢問題。

他以化妝品為例,向大陸申請化妝品行銷執照時間過長,但因化妝品有時效性,業者盼能加快,陸方也表達能理解,未來將儘量縮短時間。

由於電子商務運作衍伸許多問題,游瑞德表示,陸方同意將針對每件個案了解原因,並加速通關。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電子商務部分,雙方將研究規劃是否成立產業合作小組。

另外,兩岸服貿協議中,大陸允許台灣業者在福建省設立合資企業,經營電子商務網站,且持股比例可達55%,不過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也開放外資在試驗區內可合資經營電子商務,持股比例一樣可達55%。

游瑞德表示,已向陸方表達希望爭取更優惠的條件,陸方也瞭解這類訴求。

他指出,先前兩岸電子商務搭橋會議中,台灣業者曾提出希望持股比例能達67%,將來公司實際運作時,才具有主導權。

他解釋,主因為根據公司法規定,許多公司重要議案在討論時,需2/3股東通過,因此若持股超過67%,公司決策時便具有主導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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