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產業合作小組持續推動雙方重大合作項目,將在第六次產業合作小組會議決議成立紡織新分組。我方經合會首席代表、經濟部次長卓士昭表示,雙方這次在經合會例會當中,也特別探討電子商務發展議題,就商品檢驗、商品快速通關以及電子商務企業設立等,交換意見。
與談的經濟部商業司長游瑞德進一步指出,雙方希望就電子商務領域加強合作,對未來龐大的電商市場,抱有很大的期待;針對電子商務所衍生的通關以及質檢問題,陸方也同意針對個案了解原因,加速商品通關作業。
游瑞德:『(原音)我們業界反應商品檢驗時間過長,他們也會去想辦法把時間縮短,第二個是質檢問題,譬如說,化妝品去大陸,你就要取得化妝品在大陸行銷執照;早期時間要很久,化妝品有時效性,我們希望給執照時間縮短,他們也能理解。』
根據服貿協議文本內容,台灣電子商務業者ICP持股比為55%;不過,就在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也有同樣條件後,我方先前已提出應爭取更優惠條件,讓台商未來持股比可望更放寬至67%。在這次兩岸經合會例會,雙方也同意未來加設電子商務小組,討論更多相關議題。游瑞德:『(原音)不久之前有一個電子搭橋會議,我們提出希望有高達67%的持股比例,他們(陸方)都理解,我們雙方同意,馬上進行研究,要不要設立電子商務小組,把這所有問題將來都歸納到這個地方去。』
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討論重要議案時,要有三分之二的股東同意才算通過;因此,未來台資企業持股若超過67%,屆時在決策時就可掌握主導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