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2名14歲嫩妹還搞大肚 男不見悔意戲謔「花錢消災」

NOWnews/
12 年前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男子屢屢愛把幼齒的未成年美眉,3年前先是讓當時14歲的小女友懷孕,被判處1年徒刑、緩刑2年;不料他卻沒因此得到教訓悔過,緩刑期間又讓另名14歲少女懷孕還墮胎,對方母親提告;男子事後雖然賠償對方40萬元,但他卻在臉書戲謔說自己「花錢消災」,檢方得知後判他2年徒刑、不給緩刑。

法院判決書指出,該名23歲的李姓男子,10年入伍服役,同年12月和年僅14歲、就讀國中的少女「小筠」(化名)交往,之後發生關係,小筠父母得知後怒控李男性侵。由於當時李男具備軍人身分,國防部的北部軍事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2人是合意性交,輕判1年、緩刑2年,交付保護管束。

李男退伍之後,又與另一名同樣年僅14歲的國中少女「曉玲」(化名)交往,11年9月和12度,2度和對方發生關係,這次還讓對方懷孕,少女母親事後發現女兒言行有異,偷看她手機後才知道曾傳訊告知好友「我懷孕了!」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少女母親趕緊帶她去醫院墮胎,並對李男提告。

李男出庭辯稱和曉玲是合意性交,絕非性侵得逞,而在訴訟期間和曉玲父母達成和解,同意賠償40萬,但少女母親仍不原諒李男。案件上訴到高院審理時,李男在賠償40萬後,曾透過臉書向朋友表示,自己已經「花錢消災」。法官得知後斥責李男,緩刑期間沒獲得教訓悔改,反而又與另一名少女發生關係,甚至還用戲謔口吻,足見未誠心悔改,因此判處2年徒刑、不得緩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