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創辦人吳芷儀表示認同,並說同時這也是重視性別人權、符合兩公約精神的作法,未來民間團體也將持續針對這個議題與內政部討論,共同針對「法定性別變更登記」研擬配套並督促進度及施行。
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司長陳快樂召開「性別變更登記認定要件」討論會,會後決議,「性別變更登記不需要醫療認定的要件」,不再需要精神評估或外科變性手術的醫療認定,若涉及年齡、戶籍及兵役由內政部研議配套。
陳快樂說,昨天會議是在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要求下召開,下週人權諮詢委員會也將再次開會,同時內政部也會召開會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