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燈會 走春 賞櫻

龍潭鄉長涉毆人 一審判4個月

中央社/ 2013.12.09 00:00
(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縣9日電)桃園縣龍潭鄉長葉發海去年在代表會上與民代發生口角衝突,桃園地方法院今一審判決葉發海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葉發海去年11日13日定期大會開會時,因為鄉代古銘洲質疑鄉公所私自將公有地租借給業者經營夜市,雙方在議會上發生口角衝突。

衝突波及主持會議的鄉代會主席羅銀針,以及上前勸架代表陳春錢等多人受傷。

葉發海左手手指也受傷,事後受傷代表提告,檢方也以妨害公務提起公訴, 今天一審判決葉發海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而部分受傷民代都認為判決太輕,葉發海則表示尊重司法判決。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