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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光: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之相關資料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2.09 00:00
第二條 第20款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坐落於高雄市楠梓加工出口區第二園區創意南路2號全棟建築物2.事實發生日:102/12/9~102/12/9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建物總面積約為20,470.94坪;每單位價格:每坪價格約新台幣75,600元整(含稅) /新台幣72,000元整(未稅);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547,600,000元整(含稅) /新台幣1,473,904,762元整(未稅)。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宏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璟公司);其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26.22%之被投資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選定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本公司為因應客戶新產品投單生產之需求,急需規劃專區設置生產線進行試產認證,以期量產得以配合客戶之新產品上市時程,惟因目前高雄廠之生產空間尚不足以支應未來產能規劃需求,而目前楠梓加工區內之廠房取得不易且設計多不符合本公司高雄廠之生產特性,考量宏璟公司在楠梓加工區第二園區租地興建之A棟廠辦大樓業已興建完成並於2013年11月取得建物權狀,且該廠辦大樓之設計及規劃已導入綠建築設計,將可增進本公司未來在製程上之節能需求,因此,本公司實有必要向宏璟公司購入上述廠辦大樓,以因應本公司未來產能擴充所需。前次移轉所有人與公司及相對人間關係:不適用;前次移轉價格:不適用;前次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清單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付款條件:依買賣契約書付款;契約限制條款:無;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公司經參酌兩家專業機構出具之鑑價報告,並與宏璟公司議價及洽請會計師出具合理性意見後決定交易價格。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估價機構: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1,563,715,983元。估價機構:泓科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1,532,242,103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劉詩愷。泓科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林利州。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第一太平戴維斯:(96)北市估字第000103號泓科不動產:(94)高市估字第000042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因應未來產能擴充之需求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1.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2年12月9日22.監察人承認日期:民國102年12月9日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是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1,564,017,228元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26.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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