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婦人11月到高雄阮綜合醫院開刀,術後腹痛難忍,吳婦家屬控訴院方當時任由波蘭醫學院畢業的實習醫師開藥治療,延誤治療,導致吳婦不治。
高雄市衛生局連日訪查阮綜合醫院多名醫護人員,並調閱病歷發現,11月13日及14日部分醫療處方的開立,僅有實習醫師簽章,並未有主治醫師李永全簽章,李永全雖表示,他囑咐實習醫師所開立,但仍未依法令規定24小時內補製作病歷規定,已違反醫師法規定。
阮綜合醫院雖有安排醫師值班,但護理人員對病患家屬表示,僅聯繫不具醫師資格的實習醫師,未能再進一步積極聯繫值班醫師,且實習醫師處置過程未積極至現場探查,在病患家屬多次反映病況後,也捨近求遠聯繫不在院內的李永全,未通知在院值班的主治醫師吳錦明,加上醫院對病歷管理不當,醫療業務管理疏失,造成病患死亡,難辭其咎。
衛生局表示,本案調查結果也將提供衛生福利部,作為評鑑阮綜合醫院的參考,並建請衛福部建立對教學醫院不定期追蹤機制,檢討現行醫院對實習醫師的管理機制缺失。
阮綜合醫院則說會,配合有關機關調查本案,院方並對吳婦術後病情急轉直下致死,表示遺憾及難過,強調將以本案為殷鑒,改善相關疏失,維護醫療品質。
阮綜合醫院是高雄市知名的區域醫院,今年獲衛福部教學醫院評鑑特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