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院:修提審法 人權保障躍進

中央社/
12 年前
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圖)9日表示,提審法修法後,人民被法院以外任何機關逮捕、拘禁,可聲請提審,由法官介入審理程序合法性。中央社記者吳家昇攝

10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