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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報揭霸凌 人本︰家長應是走投無路

自由時報/ 2013.12.09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人本教育基金會副執行長謝淑美表示,看到家長登廣告控訴小孩被霸凌,非常難過,可以想見登廣告的家長是到了「走投無路」的狀況,氣憤難忍才「以惡制惡」,被欺負的孩子在學校的處境是很辛苦和困難,但「大人沒有處理好,也不宜把孩子的名字公諸於世,這也是一種大人對孩子的欺負,也是一種侵權。」

謝淑美表示,欺負事件一定持續發生了一段時間,學校卻未能妥善處理,校方若只重視課業,就不能真正教育學生要如何尊重和善待同學,很多學校只是把欺負人的學生叫來罵一罵,要求向被欺負的小孩道歉,周遭同學也習以為常,「但這不是教育」,孩子沒有學到正確對待同學的方法,只是在解決大人之間的爭端,也才會造成現在有家長訴諸公論,使雙方小孩都「受傷」的情況。

謝淑美批評,有學校管學生頭髮染色、襪子長短時,「刻不容緩、絕不手軟」,遇到霸凌或欺負事件卻推給雙方家長自己解決,學校應負起責任。

教育部統計霸凌案件數,一百學年度確認案件有六百廿五件,一○一學年度確認案件有二百九十三件,案件數大幅減少三百卅二件,但有可能不少霸凌案件是像敦化國中登報案,是「未確認」案件 。

桃園縣八德國中在九十九年發生嚴重霸凌事件,引發全國重視,教育部訂有「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法制化標準化程序(SOP)。

教育部學特司司長劉仲成表示,發生疑似霸凌事件,通報老師後,學校就要成立霸凌因應小組會議,調查完畢必須通報各縣市教育局處,再通報到教育部,教育部每週二開專案會議逐案管考,追蹤督導直到相關學生得到妥適的處理,處理霸凌是重視輔導及預防,也有固定辦理老師處理霸凌的增能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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