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友12歲女兒 辯處女膜沒破

自由時報/
12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擔任清潔隊臨時工的47歲朱姓男子,與40歲丁婦(化名)交往,丁婦去年帶12歲女兒柔柔(化名)和妹妹借宿朱男家,朱男竟用手指與下體性侵柔柔,事後辯稱女童處女膜完整,未性侵,但法院認定朱某「進去了一半」構成性侵,將他判刑9年。

丁婦去年8月29日晚間,帶著2名女兒夜宿男友家,朱趁女友睡著,撫摸柔柔胸部及下體,柔柔制止無效,最後遭性侵,隔天上學時報告老師,老師報警。

法官認進去一半就算數

丁婦當時還借了一筆錢給男友,擔心討不回,同時懷疑女兒是不想上學編謊言。朱則買手機討好柔柔,還請女友帶女兒到他住處,用平板電腦拍攝「沒有性侵這件事」畫面取信檢警。沒想到朱男趁女友再帶女兒前來時,把柔柔帶到浴室性侵,今年2月19日第3次得逞。

朱男否認性侵,還強調柔柔是不滿媽媽交男友,才刻意「將下體弄破皮」誣告他,並辯依醫師意見,幼女如果被人以手指頭侵入處女膜,會破裂流血,但被害人處女膜完整,不可能有侵入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