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2/12/062.發生緣由:一、本公司102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000,000股,每股認購價格15元,合計新台幣15,000,000元整,已於102年12月6月收足股款完竣。二、委託儲存款項機構:合作金庫銀行高雄分行,收足股款完竣並呈報主管機關備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並訂定102年12月6日為增資基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