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財政部國庫署5日表示,為促進交易商競標機制,明(103)年度公債最低得標金額將自新台幣15億元提高為19億元。
國庫署副署長陳雪香表示,公債最低得標金額依上一年度公債發行金額的0.3%,作為下一年度中央公債交易商最低得標金額下限,由於102年度公債發行金額為6,418.575億元,試算後,103年度每一交易商得標金額下限為19億元。
公債標售制度自93年7月19日標售公債時,將複數利率標改為單一利率標,而為維繫債券競標機制,並配合標售制度變更,財政部自99年度起,交易商每年度最低得標金額訂為3億元,繼而在101年度提高為8億元,102年度起再提高至15億元。
陳雪香指出,這項制度已有效提高交易商投標意願,維持競標機制,並降低國庫舉債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