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上開公司102年11月29日減資換發股票公告申報書。
二、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之事由:現金減資換發股票。
三、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起迄日期:102年12月18日起至102年12月27日止。
四、本次換發內容:本次現金減資退還股款計新台幣780,955,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78,095, 500股(含私募及限制買賣股票銷除0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000,000,000元、 200,000,000股,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壹仟股減少280.82 25951157股(即每股退還股款2.808225951157元)及每壹仟股換發新股票719.1 774048843股。
五、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自102年12月16日起至102年12月27日止。
六、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02年12月22日。(自102年12月30日起開始受理換發股票,採無實體發行)
七、新股票上市開始買賣暨舊股票終止上市日期:102年12月30日。
八、減資換發股票公告業於102年11月29日依公司法第252條、273條暨有價證券交付或發放之相關資訊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九、本次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