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寬頻境外上市 NCC核准但下不為例
中央廣播電台/楊文君
12 年前
國內第三大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台灣寬頻通訊(TBC)境外上市案,NCC近日審核通過,為國內有線電視赴境外申請上市首例,但此案屬於「事後申請」,未來類似案件必須先取得台灣主管機關同意才能上市。
NCC表示,澳洲私募基金業者麥格理集團為台灣第三大有線電視系統台灣寬頻通訊(TBC)的最大股東,將旗下基金投資台灣TBC持有股權,連同在其他國家持有有線電視業者股權的基金,整合為「亞洲付費電視信託基金」。在新加坡上市後,向NCC申請TBC「上層投資架構變更」,使在新加坡上市更加符合台灣法令。
NCC發言人虞孝成表示,該案事前僅向投審會申請、事後才向NCC申請投資架構變更,但未來類似案件都需事先向NCC提出申請,並需符合台灣相關法令規範、NCC才會核准。他說:『(原音)那這個案子因為它過去並沒有那麼明確告訴它必須事先(申請),那它做了,然後現在發現我們希望了解更多,所以來補申請程序,所以我們這個案子是同意了,但是未來變更都必須事先向本會申請。』
TBC代表股東提出的投資說明書中也承諾未來基金購買者,不得是台灣有線電視法中限制不可購買媒體的中資、黨政軍等相關限制對象。當股權有顯著變動時,除了向新加坡主管機關報告說明外,也必須對NCC提出同等說明並獲得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