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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花冠涉貪案 檢辯論述爭點

中央商情網/ 2013.12.05 00:00
(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市2013年12月5日電)嘉義縣長張花冠被控在立委任內收賄,嘉義地方法院今天再度召開程序準備庭,分別就金錢流向、有否洗錢犯罪等爭點論述。

張花冠被控在嘉義縣大埔美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BOT開發案中,涉嫌向廠商潘忠豪收取新台幣3000萬元賄款而被訴。

案經嘉義地檢署偵查終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將張花冠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以維官箴。

張花冠今天親自出庭,並與辯護律師就合議庭整理雙方爭執、不爭執事項進行論述。

嘉義地方法院發言人林坤志表示,今天的程序準備庭包括被告金錢流向、香草藥草園區BOT案預算凍結、地上權設定與展延開發期限、是否有洗錢犯罪等4個區塊。

有關被告金錢流向,檢辯雙方的爭執點在於3000萬元,是否為與職務行為有關之要求賄賂?被告交給第三者的錢,是否與收受潘忠豪的3000萬元有關?

有關香草藥草園區BOT案預算凍結部分,雙方爭執點包括被告的行為目的?是否對預算解凍有「實質影響力」?有無圖利潘忠豪等人?

在地上權設定與展延開發期限部分,雙方的爭執點在於被告對展延開發期限、地上權設定、展延融資期限等問題的決定,是否是有實質影響力而達到展延的結果。

有關是否有洗錢犯罪部分,爭執點在於被告收受的金錢若為犯罪所得,嗣後開立、收受的支票及轉存到其他帳戶的流程,是否構成洗錢?

地院表示,將於26日及1月2日進行審理程序,屆時將傳喚前嘉義縣長陳明文、時任縣府城鄉發展局長劉培東與潘忠豪等3名證人進行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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