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記大功不易,但銓敘部日前發現,占全國公務人員人數近1/4的警察,一次記兩大功的人數,占全國公務人員的8成。
銓敘部也發現,警察獎懲也有「獎從上起」、「懲由下起」的現象,官大獎多罰少,官小獎少罰多,主管職人員一次記兩大功的比率也高於非主管人員。
考試院長、考試委員關切此事,銓敘部建議警政署建立衡平且妥適的獎懲制度。
銓敘部今天向考試院會報告「警察人員獎懲問題檢討改進案辦理情形」,警政署重新檢討改進現行一次記兩大功獎勵標準,從「整併計畫」、「減少人數」、「提高基準」等面向規劃檢討,包括一次記兩大功獎勵規定,從原有的15項減少為10項;個案(刑案)獎勵最高獎度首功為一次記兩大功,人數以1人為限等。
銓敘部銓敘審定資料顯示,今年1月至10月,經銓敘部審定有案的警察人員一次記兩大功專案考績,有81人次,與過去3年(99年至101年)每年平均300人次相較,降幅達73%。
銓敘部說,今年1月至10月被一次記兩大功的81人次當中,高階的警監官是0人、中階的警正官74人,基層的警佐官則有7人。警政署則指,這些記功人員絕大多數是第一線外勤人員,已落實「獎當其功」的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