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花冠被控在嘉義縣大埔美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BOT開發案中,涉嫌向廠商潘忠豪收取新台幣3000萬元賄款而被訴。
案經嘉義地檢署偵查終結,今年8月16日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將張花冠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以維官箴。
嘉義地院於10月18日召開第一次程序準備庭,張花冠因縣議會開議,向地方法院請假獲准,由3名辯護律師到庭與檢察官進行準備程序。
張花冠的辯護律師在第一次程序準備庭上,質疑檢方舉證不足,要求檢方實質論告。律師認為,張花冠向潘忠豪收取的3000萬元,檢方無法證明與職務有關。
辯護律師也對檢方認為張花冠對大埔美有「實質影響力」提出批駁,表示「實質影響力」是不確定的法律概念,檢方擴張解釋,很容易羅織罪名。
嘉義地方法院表示,今天召開的第2次程序準備庭,主要是確認之前準備程序所進行的事項,由檢辯雙方就證據力、事實爭點、法律爭點進行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