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慶四房認祖歸宗 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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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楊國文/台北報導〕王永慶四房子女羅文源等三姊弟認祖歸宗案,最高法院昨宣判,合議庭認為,羅文源等三姊弟和養父羅景祺應成立「擬制收養關係(即「當成有收養關係」)」,但二審對相關事證未查清楚,因此廢棄二審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由於此案爭點在於確認羅文源姊弟和羅景祺有無收養關係,而此結果恐直接影響羅氏姊弟能否繼承王永慶遺產,因此昨天的判決,恐不利羅文源三姊弟認祖歸宗。

王永慶二房子女王貴雲等人透過律師林永頌表示,對判決結果相當欣慰,尊重最高法院的意見,也感謝這個「正確、明斷的判決」。

「擬制收養關係」 認定 不利三姊弟

羅文源則以「好事多磨」形容感想,並首度在新聞稿署名「王文源」,透露想認祖歸宗的心境;他說:「最希望的是能夠獲得正名,並非常期待能到父親王永慶的墳前祭拜」。

法界人士指出,最高法院「擬制收養關係」的認定相當罕見,對羅文源姊弟相當不利;未來須經最高法院民庭總會多數法官共同決議,才能翻案,羅文源姊弟才能參與分配遺產。

合議庭指出,羅文源姊弟的養父羅景祺長期撫養他們,但無血緣關係,因此羅景祺五十年間對三人認領無效 ;但民法七十四年六月前的舊條文,未規定收養須經生父母同意,只需有自幼撫養的事實、並有當成子女的意思,就會成立「擬制收養關係」。

合議庭認羅景祺有收養羅文源姊弟之意,但是否因認領登記而影響收養效力?還有待斟酌,因此將全案發回更審。

本案一、二審都判決羅文源姊弟與王永慶有親子關係,但二、三房子女不服上訴;據估計,未來羅文源三姊弟若勝訴,至少可各得王永慶國內遺產約九億二千萬元,若王永慶海外五千億元信託基金也被認定是遺產,三人可再各分得約百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