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三月底讓藥品「就地合法」的「特赦」公文一出,三個月內,製藥廠便「主動」向食藥署遞出三八四一件變更案,其中八十五件藥品經評估須重新執行「生體相 等性」試驗;食藥署為扶植國內藥廠特意「放水」,當本刊查證時還收到藥廠關說電話,衛福部到底把人命當成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