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專法近拍板 月中送政院
中央廣播電台/劉靜瑀
12 年前
第三方支付業務今天(3日)舉行最後一次工作會議,各單位對規範業務的細部法條及罰則已有共識,儲值上限維持新台幣3萬元。至於第三方支付業務業者能否對網路會員進行身分認證,將和內政部繼續討論,希望讓法案更完整。經濟部預計12月中旬將第三方支付專法送交行政院。
針對網路交易的第三方支付業務,各部會再次開會討論法條細項,包括確認只針對線上(online)網路交易,線下(offline)交易不列入規範;至於公用事業費用,例如水電費以及學費繳交,是否能用第三方支付?則是簽報首長決定。另外,對於第三方支付的儲值上限新台幣3萬元,目前傾向不會提高。
經濟部商業司長游瑞德:『(原音)根據業者經驗,網路買賣(交易)大概都7、8千,3萬元是適當的,上次業者希望提高上限到15萬,增加越多,增加業者收到儲值的前,把錢放在銀行拿利息而已,對交易沒有幫助,雖然國外沒有上限,但有其他配套措施,在管理措施還沒完備之下,要有上限比較好。』
政府考量開放第三方支付後,如果法令規範不夠嚴謹,會衍生洗錢等法律問題,因此希望業者能對網路會員進行身分認證,但因為這部分實際執行有其難度,因此未來還會和主管機關內政部研議作法。
游瑞德:『(原音)現在根據戶籍法規定,要透過戶籍機關認證,必須要政府機關行使公權力,這部分短期請求業者做身分認證會有困難,這法這樣訂下去,但這部分會請教相關機關,像是內政部,怎麼做的更完整。』
至於在第三方支付業務的罰則部分,因涉及金融儲值業務,如果沒有經主管機關同意就自行執行業務,將處以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