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質柴油管理辦法修訂實施

中央社/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台北3日電)經濟部修訂「酒精汽油生質柴油及再生油品之生產輸入摻配銷售業務管理辦法」,2日正式發布施行,預估將對相關產業經營有所助益,有利未來生質燃料業及再生油品業發展。

經濟部能源局表示,傳統化石燃料屬耗竭性資源,是導致全球暖化主要因素之一,世界各國都將替代化石燃料生質燃料及再生油品作為未來發展重點。

根據統計,我國現有10家生質燃料業廠商及16家再生油品業廠商,民國101年我國銷售生質柴油(B100)約8萬6000公秉,主要供作國內石油公司摻配B2車用柴油使用;再生油品約3萬6000公秉銷售額,供工廠鍋爐燃料使用。

能源局指出,本次修法除刪除申請階段需檢具同意使用書或銷售契約書規範,及透過增訂實地查勘及資料限期補正規範,加速申請流程外,也讓生質燃料業者與再生油品業者經營申請及相關管理事項更加完善且符合現況。102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