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食品衛生管理法6月19日修正公布施行,為加強所有食品業者管理,依法規定經公告類別及規模的食品業者,須申請登錄才能營業。12月3日發布施行「食品業者登錄辦法」。
食藥署表示,「食品業者登錄辦法」規定,單方或複方的食品添加物製造、輸入及販售業者,將是首波公告應依法進行登錄之食品業者。
食藥署表示,已規劃相關配套措施及建置食品業者登錄平台,並舉辦22場各縣市衛生局人員及志工說明課程及20場食品相關業者說明會,說明辦法條文及如何使用登錄平台。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食品衛生管理法6月19日修正公布施行,為加強所有食品業者管理,依法規定經公告類別及規模的食品業者,須申請登錄才能營業。12月3日發布施行「食品業者登錄辦法」。
食藥署表示,「食品業者登錄辦法」規定,單方或複方的食品添加物製造、輸入及販售業者,將是首波公告應依法進行登錄之食品業者。
食藥署表示,已規劃相關配套措施及建置食品業者登錄平台,並舉辦22場各縣市衛生局人員及志工說明課程及20場食品相關業者說明會,說明辦法條文及如何使用登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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