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女助理因寄「瑤瑤」抖奶廣告給鄧姓僱主,結果沒想到竟因此被誤認為「具性暗示」,而被連續性侵得逞。
根據媒體消息報導,不幸慘遭性侵的女助理表示,自己在2010年2月4日被鄧姓僱主帶往倉庫清點貨物時,遭強行性侵得逞;而犯案時鄧姓僱主還戲謔的表示,「沒生過小孩就是不一樣。」
由於鄧性男雇主經常利用機會對她性侵,因此在鄧妻得知案情並給付18萬元要她離職後,被害女助理即以雙方和解書作為證據提告;全案經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等罪嫌判處鄧性男雇主有期徒刑5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