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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犯拒捕 疑服劇毒身亡

中央社/ 2013.12.03 00:00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2日電)曾姓通緝犯今天下午偕同女友開車臨停在板橋,被警方盤查拒捕。兩人疑似服下氰化物自殺,送醫後均宣告不治。

因殺人案遭通緝的43歲曾姓男子,今天下午5時許與23歲的彭姓女友開車到新北市板橋區懷德街臨停,被民眾檢舉違規,派出所警員到場處理,2人心虛欲駕車逃逸。

此時,從三重區一路跟監許久的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刑警見狀,立刻以警車將兩人團團圍住,大批刑警會同派出所警員,持槍大聲喝令兩人下車,警方見其企圖拒捕,遂持警棍破窗,將兩人帶下車。

未料,警方於現場訊問時兩人身體陸續出現抽搐、畏寒及嘔吐情形,疑似服下氰化物自殺,警方見狀趕緊通報消防局派員搶救。

救護員到場時,曾男以坐姿倒臥於住家騎樓,救護員發現曾男對疼痛無反應,緊急以喉罩式呼吸道(LMA)、正壓給氧、心肺復甦術(CPR)急救,並用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AED)監測生命徵象。

另一名同行的彭女,救護員抵達時,患者已被戴上手銬,意識不清且身上留有大量碎玻璃,女子在救護車上雖對疼痛仍有反應,但到院後失去呼吸、心跳。

救護員將兩人均送往新北市立聯合醫院板橋院區急救,但仍在晚間宣告不治,警方現正聯繫死者家屬,預計明天上午報請檢察官相驗,至於是否為服下氰化物自盡,或是吸毒身亡,仍有待檢方進一步相驗後才能釐清。

警方指出,氰化物已於民國91年間被列為管制藥品,購買時必須核對身分及許可文件,一般人不易取得;氰化物誤食或吸入的致死量介於0.5公克到3公克之間,甚至曾有服下0.1公克致死案例,最快約10分鐘就可奪命。

去年5月間,台中一名24歲的男大學生因感情問題,上網購買氰化鉀服用自殺,兩個小時候覺得「比死更難受」,自行到台中榮總就醫。

屏東婦人陳高連葉於民國63年間因患子宮瘤切除子宮,無法生育,因嫉妒鄰居親友享有美滿家庭生活,於民國74年10月間,因為看到友人用氰酸鉀毒魚,於是到屏東縣枋寮鄉一家西藥房購買7包工業用白色塊狀氰酸鉀,並另外購置藥用膠囊,把氰酸鉀研成粉末,裝入膠囊內,伺機毒殺熟識孩童。

陳高連葉於民國74年10月到75年9月間,連續將沾有氰化物的糖果或注射氰化物溶液的鋁箔包飲料,拿給親友或鄰居的9名孩童,造成7名孩童死亡、2名急救得宜未死,一度造成枋寮地區恐慌。最高法院於78年6月間判處陳高連葉死刑定讞,同年7月執行槍決。

警方呼籲民眾珍惜生命,若需諮商或相關協助,可撥生命線專線「1995」或張老師服務專線「1980」。10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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