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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顧:公告本公司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書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2.02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11/292.減資基準日:102/11/14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一、本公司於102年06月21日股東會決議通過減資,並經主管機關金管證發字第1020042213號核准申報生效;茲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九條之一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式」規定,訂定本換股作業計劃。二、本次減少資本應換發之股份總數及總金額: (1)本次應換發之股票為本公司歷年發行之全部上櫃股票計42,003,949股,每 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420,039,490元。 (2)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120,039,49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2,003,949股,用以 彌補累積虧損及改善財務結構。 (3)減少資本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0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換 發新股票共計30,000,000股。(4)本次減少之股份,按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 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計算,每壹仟股減除約285.781439, 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普通股畸零股 ,按面額折付現金計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三、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減資基準日:民國102年11月14日。 (2)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02年12月20日。 (3)最後過戶日:民國102年12月24日。 (4)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自民國102年12月23日至民國103年01月03日止。 (5)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民國102年12月29日。 (6)新股票開始上櫃買賣日期:民國103年01月06日。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 股票相同。四、換領新股票手續: (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換發股票通知書寄送給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 票。 (2)股東持有現股(已過戶)換發:請股東持舊股票、原留印鑑章,俟新股換發日 (103年01月06日)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股 票換發手續。股東持有現股(未過戶)換發:須俟新股換發日(103年01月06日) 後,備妥舊股票、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檔案、身份證正反 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3)原已存放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 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不需辦理任何手續。由於 本公司自本次減資全面換發新股起,全部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 再發行有實體股票,故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應儘速至 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4)換發地點: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 銀行代理部,電話:(02)2181-1911。自民國103年01月17日起改由康和綜合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地址:台北市基隆路一段176號B1,電話: (02)8787-1888。五、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計劃內容作業事項,俟經呈報主管機關核備後,將另行公告並於開始換發日分函通知各股東。六、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4.換發股票基準日:102/12/29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完全相同。6.新股預計上市日:102/01/067.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100%。8.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案有關辦理減資換發新股作業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修訂、或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及其他等因素,以致需調整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及「換股作業計畫書」相關時程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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