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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想課重稅 業者:不可能

自由時報/ 2013.12.01 00:00
記者吳岳修、許國楨、蘇金鳳/專題報導

立法院初審通過,只要「有陪侍」的特種行業,都要課徵二十五%營業稅,牛郎店、第三性公關這些「男性陪侍」的酒店,將無法再躲掉高額稅金。不過,台北市酒店業者「瑞奇」直言:「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影響應該不大」。

瑞奇說,中大型酒店通常領取「有陪侍」營業執照,光明正大有女陪侍,繳交二十五%營業稅,小型酒吧、PUB則申請小吃或餐飲牌照,繳交五%稅金,因為現行法令明載「有女陪侍」,所以牛郎店、第三性公關店這些「男性陪侍」店家,都不適用較高稅率。

不過,就算現在修法改為「不分男女的陪侍」,政府課再高稅率,重點還是在於「怎麼證明店家的收入」,客人到有陪侍的店家消費,很多是付現,或是熟客找幹部匯款結帳,店家也樂於在會計上做手腳漏開或不開發票,酒客們夜夜笙歌一擲千金,但酒店帳面上的營收少之又少。

一位請領餐飲牌的酒吧業者小齊則說:「不可能讓政府課得到二十五%啦!」他承認店裡有「公主、公關」穿梭服務,但法令是說「有女陪侍」,而在他的店,「她們只是服務生,規定只能送餐點酒水,客人要『熱情招呼』請喝杯酒,小姐『盛情難卻』回應,這樣不能硬說她們是『陪侍』,所以我們只是單純的『餐廳』」。

業者透露,特種行業營業稅高達二十五%,加上景氣不若以往,業界逃漏稅可說是行之有年,且各出奇招,一般有牌照的酒店是按開出發票金額來課稅,因此,幹部往往遊說客人以現金付帳,且不要拿發票,藉此短報營業額。

有時遇到非刷卡不可的客人,多數店家會按消費額再加收一.五成至二成,把稅金轉嫁給酒客。但一般而言,凡是有陪酒的酒店等,業者往往會將營利事業登記證掛名小吃店或飲料店,藉此規避高額營業稅,有的即使依規定申報,也會以人頭戶規避。

中區國稅局長阮清華表示,針對特種行業,至少兩年進行一次稅籍清查,若發現只登記餐廳卻有陪侍,則納入特種行業別;除了稅籍清查外,只要是警方臨檢或有民眾檢舉,都會去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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