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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行業課25%營業稅 逃漏稅嚴重

自由時報/ 2013.12.01 00:00
記者鄭琪芳/專題報導

立法院上週初審通過營業稅法第十二條修正草案,「有陪侍」的餐飲店,一律課徵二十五%營業稅,不分男女或第三性公關。這次修法雖是為了消除「性別歧視」,卻也凸顯特種行業逃漏稅的問題,例如以小吃店掛帳、分開計稅、找人頭掛名等。財政部已提案修法,規定特種行業所有銷售額都要適用較高的營業稅,不能分開計稅。

提案修法防堵逃漏 不能分開計稅

現行營業稅法規定,一般商店適用五%營業稅,特種飲食業則適用十五%或二十五%營業稅,其中夜總會、有娛樂節目的餐飲店營業稅十五%,酒家及有女性陪侍的茶室、咖啡廳、酒吧等營業稅二十五%;但男性或第三性陪侍的牛郎店等,則不必適用二十五%營業稅,被質疑性別歧視。因此,這次修法將「有女性陪侍」修正為「有陪侍服務」,牛郎店也要適用二十五%營業稅。

去年每家特種行業 繳稅不到10萬

不過,根據財政資訊中心資料,截至去年底,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的特種飲食業只有七四四家。國民黨立委盧秀燕則指出,根據賦稅署資料,去年被國稅局認定有女陪侍的餐飲店共九四六家,課徵稅額僅九二○○萬元,平均每家繳稅不到十萬元,根本不符現況。

國內特種行業一向興盛,課稅金額卻不符比例,顯見逃漏稅問題之嚴重。台北國稅局副局長王玠琛指出,最常見的逃漏稅手法,就是業者申請登記兩家公司,一家是酒店,一家是小吃店或飲料店等,酒店的消費由小吃店開發票,營業額掛在小吃店,藉此規避二十五%營業稅。

現金付帳、人頭掛名 逃稅花招百出

另外,特種行業多會以刷卡加收十五%或二十五%的方式,鼓勵客人以現金付帳,如此一來,即使漏開發票或短漏報銷售額,國稅局也難追查;而且,不少業者會找人頭掛名酒店負責人,讓國稅局難以從負責人的金流回推實際營業額,業者若是欠稅不繳,更是找不到人追稅。

賦稅署副署長許慈美指出,特種行業另一常見的逃漏稅手法,就是「分開計稅」,也就是主張酒、餐飲消費等,與陪侍或表演節目分開計稅;有些業者甚至主張未提供陪侍,而是由傳播公司或酒店自行帶來的,不須適用高額營業稅。

為避免這類取巧規避稅負的行為,財政部已提案修正營業稅法第二十二條,明訂特種飲食業應就其各項收費的銷售額,按特種飲食業的稅率計算營業稅,也就是不能分開計稅。財政部原本希望上述修正條文與營業稅法第十二條併案通過,但立法院上週僅初審通過營業稅法第十二條。

除了提案修法之外,國稅局也將加強查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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