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床上躺男人 男友開槍判刑

中央社/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30日電)37歲馬姓男子不滿葉姓男子躺在女友住處的床上,憤而開槍,造成葉男死亡。最高法院依殺人等罪判處馬男12年6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指出,馬姓男子去年5月26日晚間前往位於南投縣埔里鎮的一間理容院向葉姓男子催討欠款,葉男因無力償還,交付馬男1支改造手槍及子彈,作為抵償欠款之用。

馬男認為持有槍枝、子彈也沒用,2天後到埔里鎮某民宿,想委託葉男胞兄將槍彈還給葉男。不料,馬男竟發現葉男躺在同住民宿內女友的床上,醋意大發從窗戶朝葉男開槍,葉男中彈後當場死亡。

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認定,考量馬男二審時已與葉男父母和解,稍微彌補被害人家屬的痛苦,也獲得被害人母親的原諒等,依殺人等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6月,併科罰金新台幣5萬元,罰金得易服勞役,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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