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警酒測0 8分鐘後撞車再測1.08

自由時報/
12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鄭淑婷、周敏鴻、邱俊福/綜合報導〕桃園縣中壢警分局前興國派出所警員吳金山涉嫌酒駕撞車,同所余姓警員拿酒測器要他吹氣時,吳藉口「幫忙握酒測器」卻趁機按下一旁的手動鈕,疑似未完全含住吹嘴,以致酒測器強制吸氣時抽到空氣,酒測值為「0」,順利過關,未料他在8分鐘後第二度撞車,酒測值卻高達1.08,前案的「手法」因此破功,桃園地檢署昨依偽造文書罪將他起訴。

吳金山 趁同事不注意過關

據了解,吳員另涉公共危險罪,已獲緩起訴處分。中壢警分局表示,吳金山已被記過懲處、考績丙等,並改調大園警分局且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今年7月裁定降二級改敘,這件事是警方主動移送,沒有包庇;警方並說,余姓警員因為「讓吳金山握到酒測器」已違反規定,也記過懲處。

記過、調職 偽造文書起訴

不過警察改革委員會發言人馬在勤痛批,警員肇事,同事竟讓其自行操作酒測儀器,「這是很明顯的瑕疵,如果事後撞死人怎麼辦?相關人員應該重懲。」

檢方調查,本案發生在今年4月19日凌晨,吳員酒後開車於中壢市中正路與李姓男子發生擦撞,興國派出所4名員警據報前往,吳金山看到「同事」前來,覺得有機可乘,趁同事不注意時動手腳。

吳員又擔心被同事識破,趕緊說要到車上拿證件,隨後匆促駕車駛離,未料才短短8分鐘又在中正路、高鐵南路口第二次撞車,兩次酒測相隔不到1小時,結果卻大相逕庭,手法被拆穿。

警稱沒包庇 警改會籲重懲

檢方也質疑,那麼高的酒測值,吳金山第一次酒測時,身上理應聞得到酒味,為何余姓警員沒有聞到,還讓他逕自駕車離去?余員及另一名倪姓警員均表示,當時吳員精神狀況正常,看不出他有喝酒。

不過酒測器手動的強制吸氣功能,似乎已成規避檢測的竅門,桃園縣另有1名吳姓警員酒駕自摔,派出所莊姓同事也以這種方式護短,今年7月雙雙被依偽造文書、圖利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