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殺女童 無照保母判13年

自由時報/
12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甘芝萁/綜合報導〕新北市無照保母李麗娟,去年竟狠心以囚禁窄室、餓肚、抽打、扯斷牙、熱水燙、刷下體等六大酷刑,凌虐三歲女童小慈,害她瘦到約十公斤、前胸貼後背,宛如「皮包骨」,可憐女童不堪折騰致死;新北地院昨依傷害兒童致死罪,判李女十三年徒刑、褫奪公權七年。

關心此案的王昊姑姑王薇君說:「刑度太輕了,很不捨小孩,連最後公道都沒有!」本案李夫翁詒凱,也因對小慈動粗,被判刑十一個月。小慈同父異母的哥哥轉述,父親對翁男刑度較不滿。

兒盟執行長陳麗如表示,受虐對象是孩童,虐待及折磨方式應先納入考量,這是判刑應重視的部分。

小慈自幼父母離異,由母親張女獨力扶養,去年六月間,皈依佛門的張女委託李麗娟照顧小慈。李女不滿女童常把飯菜含在嘴中不吞下、隨地便溺,加上遭前夫騷擾等因素,竟遷怒小孩,以鐵尺等物毆打或熱水燙手、毛巾堵嘴、不正常供餐等方式,於十二月底虐死小慈。

法院審理時,小慈父母態度迥異,生母具狀「這一切都是命運,希望小孩在祈福中安靜地離去,願意原諒兩人!」生父則說,女兒死因非「一刀斃命」,而是長期遭凌虐、活活餓死,認為對方未真誠道歉,提出三百萬元求償。

李、翁兩人坦承犯行,李女向法官說「失去小孩我也很痛苦,十分後悔,請法官依法判決,讓我有贖罪的機會」等語,並於法院一樓向生父下跪道歉。另家屬質疑兩人涉對小慈餵食安非他命,合議庭調查後認為證據不足;可上訴。

李、翁兩人昨未出庭聆判。兩人的律師尤伯祥表示,量刑過重,將與當事人討論後再決定上訴與否。